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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明拟请中纪委彻查“骗补门”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2/12/13 10:45:20 人气: 标签:皇明气候 皇明太阳能
太阳能热水器“骗补门”进入真正白热化阶段!就在本月23日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江苏质监局)宣布对江苏质检院的处罚决定,暂停其太阳能热水器产品检验 项目计量认证资质6个月,并责成内部处理并对责任人员问责 5天后,皇明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28日再次召开媒体见面会,表示不认同江苏质监局调查组在此事件中只处罚江苏质检院的做法,认定所涉公司日出东方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检测报告造假,应该同样受到惩罚。皇明公司表示将向中纪委、监察部实名举报,并“约战”日出东方,提出将检测报告拿到国家质检总局层面“复检”,若查出造假,须承担10倍金额罚款。
两番举证未获理睬 皇明质疑调查背后“有鬼”
    在媒体见面会现场,皇明公司制作了一副大大的对联,上联是“复检剧瞒天过海,欺公众善良”,下联是“调查组欺上瞒下,掩天大黑幕”,横批“向中纪委、监察部实名举报‘检测造假骗补门’”。背景图上还密密麻麻地写满了质疑与强烈主张。
    显然,皇明公司对江苏质监局派出的调查组工作非常不满。在皇明公司看来,调查组只处罚江苏质检院,却并未对日出东方作出处罚,是上演了一出“丢卒保车”的闹剧,意在保护涉嫌造假的日出东方。
    皇明公司认为,江苏质检院与调查组,利用公众的非专业性,有意逃避回应有问题的检验报告的质疑。黄鸣向国家质检总局等多部门实名举报江苏质检院与企业联合“造假”,骗补40亿元太阳能热水器节能惠民补贴事件发生后,在国家质检总局的责成下,江苏质检院成立质检调查组,专门对此事进行调查。可是截至目前,江苏质检调查组并未就相关情况与举证人进行沟通,只是进行了单方面的调查和处理。
    在调查组开展工作期间,皇明公司对江苏质检院发布的《补充说明》“漏洞”进行了一一举证,称不可能是“错填报告”;但是在11月23日江苏质检院公布的《情况通报》中,该举证未被采纳。随后,皇明根据江苏质检院原先公开的资料,拿出“江苏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数量与其测试承载能力不符”的证据,同样也未得到调查组的重视。
    在两番补充举证未被理睬后,皇明公司特别提出,江苏质检院既然利用日出东方的场地进行检测,提供的检测报告违反了国家节能惠民补贴申请“第三方检测”要求,质疑这种不符合标准的做法背后存在不可告人的财纪案。由于只是质疑,黄鸣没有确切的证据,对此调查组等相关方没有作出任何回应和说明。
    11月20日,黄鸣又拿出了“天气作证造假”的确凿证据,指出检测过程中南京的天气状况不可能支持300多份型式检测,但《情况通报》中也根本没有回应。
    令皇明公司感到奇怪的是,调查组对其提供的日出东方检测报告明显造假的证据“视而不见”。据皇明太阳能技术研发中心总监张立峰介绍,按照惯例,同一型号的产品一般只检测一台,能效系数不会有差别。但在日出东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中,同一型号产品的能效数据却不尽相同。据皇明公司统计,日出东方检测报告中出现矛盾的地方多达几十组,黄鸣称之为“史上最愚蠢的数据造假”。
自我复检是否合法 皇明“约战”日出东方
“骗补门”进展到现在,检测方江苏质检院与当事企业日出东方存在违规事实已得到公众认同,但若以如此简单的结论和轻微的处罚结束,显得有些不可思议。作为检测直接受益方的日出东方能够顺利逃脱惩罚,连补贴资格也未被取消,这让皇明公司十分愤怒。
    举证不回应,质疑无说明,对于这种单方面的处理,黄鸣认为江苏质检院在隐瞒事实,避重就轻,利用公众的非专业性,瞒天过海、欺上瞒下。
    按照皇明公司的最初设想,随着国家质检总局介入调查,“骗补门”真相应很快水落石出。未料调查组结果避重就轻,几无进展,皇明公司要求的公开全部原始材料和过程,以及依法按章处理所有涉案单位和个人两项要求没有一项落实。在几番举证未得到重视的情况下,皇明公司表示将直接挑战涉嫌造假者——— 日出东方,来揭开“骗补门”背后隐藏的黑幕。
    调查组出具的《情况通报》称,江苏质检院于今年11月1日起,在南京市公证处的见证下,对相关产品实施了复检,复检结果“所有产品性能全部符合标准要求,能效等级均为一级,与原检验报告的结论完全一致”。
    “涉嫌造假者还有资格进行复检吗?一份报告漏洞百出,还有实力进行复检吗?”黄鸣在发布会上称,江苏质检院涉嫌违规利用公权力,协助日出东方旗下的太阳雨和四季沐歌两个品牌进行不正当竞争。而调查组对江苏质检院的处理结果则意在掩盖“骗补”内幕,并企图通过复检将造假“合法化”。
    皇明公司认为,江苏质检院曾发布公告承认第三方检测报告违规,也就是对日出东方的节能惠民工程产品出具了“假报告”。明知报告“造假”,却不取消与责罚,反而要复检,何其荒唐。退一步说,即使可以复检,也不能由其单方面复检了事,这样是没有说服力的。
    鉴于调查组《情况通报》“照搬”江苏质检院《补充说明》的做法对“骗补门”无实质性结论,皇明公司在发布会上宣布,为了还行业以公道,还消费者以真相,将直接向日出东方下发“战书”,代表守法节能惠民补贴入围企业来一次“挑战”,“约请”日出东方国抽复检所有型号,如果证实检测报告造假,必须承担10倍金额罚款。
黄鸣列出七证据 将直接上书中纪委
    “节能惠民补贴是国家补贴,是纳税人的钱,而且数额巨大,”黄鸣说,江苏质监局调查组用如此方式对待实名举报人与举证,进行不公开、不公正、不公平的调查,通报情况严重欺瞒公众,这是对纳税人的罪责。他表示将直接上书中纪委,黄鸣实名向中纪委、监察部举报质检检查组玩忽职守,包庇纵容;并要求公开调查过程和调查报告,取消违规报告涉及产品的惠民资格。同时,黄鸣搜集了几方面证据,并列举如下:
    一是南京天气条件不可能检测完。江苏质检院提供的“南京3月—6月”的检测气候条件的天数与南京历史天气记录严重不符。根据网络查询的南京历史天气记录显示,这 3个月中去掉“雨”、“阴”、“多云”等天气状况的约35天,真正的晴天仅有18天,连续2天晴仅有3—7次的可能。剩下的则包含了大量“晴转多云”、“多云转晴”状况的天气,这两种情况下辐照量达到16兆焦/平方米的概率很小,这些天气很难达到能效检测的标准。黄鸣的举证,是假设了江苏质检院场地充分、检测工位充分、工作人员充分,而且在超强预判能力下开始连天连夜加班成立,而事实是,这些假设都不成立,比如检测工位、工作人员数量、连天连夜加班等假设都不成立,这是主观性造假而不是客观条件下的失误。
    二是检测周期不允许。假设江苏质检院具备所称的19个工位,41天符合气象条件,也仅能出具155份型式检验报告(需要5-7天),379份型式检验报告根本没做或者没做完。江苏质检院一直避谈型式检验报告,就是最好证明。
    三是不可以集中出具报告,意味着不可能提前检测。检测报告规定一年有效,江苏质检院公告称提前检测4天统一出具数百份报告。这就意味着延长了报告的“有效期”,向用户虚开“质量证明”。这是检测机构必备的尝试。江苏质检院如果不是主观恶意虚开质检证明,就是根本没有提前做检测。
    四是不可能大跨区域地移位检测。在日出东方公开的检测报告中,一份报告两个检测地,相距300公里,4天内完成大跨区域的移位检测,即便是借用场地检测也不可能。假设同一型号2台产品同时检测,又不符合规定,不管如何推理都不可能完成检测。
    五是不可能出现的矛盾检测数据。在日出东方公司共计160个检测型号的数据结果中,至少有44处出现数据矛盾,型号扩展规律和检测结果规律严重不一致。皇明质疑其根本没有检测,而是空造。
    六是不可能日期填错。日出东方被公开的“检测周期 4天的报告”,既不是国家规定需要1天1夜的能效报告,也不是需要5-7天的型式报告,所谓错填是欺瞒公众的借口。
    七是不可以第三方检测。此次国家严格规定是第三方检测报告,具有CNAS认证资格的企业很多,包括皇明,但国家级检测中心均没有采纳此做法。日出东方的实验室虽具有CNAS认证资格,但是7月27日才在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完成实验室备案工作,江苏质检院不能借用该企业的检测资源出具检验报告。
    黄鸣曾在多个场合表示,“曝潜”不是针对某个人、某个企业,而是为了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为了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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